阶段 | 时长 | 治疗目标 | 用药策略 | 注意事项 | 不同发作情况 | 病情严重程度与用药周期 | 服药时间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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急性期 | 一般2 - 3个月;急性发作期服药2周 - 4周开始见效,若6 - 8周无效需换其他药物;药物治疗通常需6 - 8周,平均2 - 4周起效,6 - 8周症状好转或消失,部分需12周左右;急性期一般10天左右可见效果,经6 - 8周治疗症状可缓解 | 尽快控制症状,改善患者的功能状态 | 以控制病症为主,若用药6 - 8周无效,改用其他作用机制的药物治疗 | 药物治疗应持续一段时间,至少连续服药4 - 6周,有时需更长;定期随访评估症状和药物疗效 | - | 轻度患者服用氟西汀、舍曲林、帕罗西汀等药物,在心理医生指导下6周左右可见效;病情严重者可能需8周或更长时间 | 部分药物早上空腹服用可提高吸收和效果;部分药物饭后服用可减少胃肠不适等副作用;部分晚间症状明显患者,医生会建议晚饭后或临睡前服用以改善睡眠和情绪;剂量大或需长时间稳定治疗的药物,可能分次服用 |
巩固期 | 至少6 - 9个月;至少4 - 6个月;症状缓解后巩固期要6 - 8个月 | 尽量达到临床治愈与促进功能恢复到病前水平 | 病症基本稳定并好转,但不可间断服药或停药,一般不可减少药量 | 不要过早停药,即使症状缓解也应在医生指导下逐渐减药;定期随访评估 | - | - | 同急性期,根据药物特性和患者情况选择合适时间点 |
维持期 | 发作建议服用药物1 - 2年;复发性患者建议治疗持续时间延长至3 - 5年;三次或以上发作建议长期低剂量维持服用;发病患者维持治疗6 - 8个月,年龄较轻、伴有精神病性症状、自杀风险较大、有遗传倾向患者至少坚持2 - 3年;次发作维持时间6月 - 1年;第二次发作维持治疗3 - 5年;第三次或三次以上发作长期维持直至终身服药;维持期一般12个月左右;初发患者治疗时间约2年 | 防止症状的复燃,降低复发概率 | 维持治疗剂量以急性期治疗剂量为准 | 长期维持治疗必要,医生制定个性化治疗计划;定期随访评估;治疗中定期检测肝肾功能、心电图及其他内分泌功能,必要时更换副作用小的新型抗抑郁药;增加心理治疗可提果 | 老年抑郁症患者更有必要维持治疗 | - | 同急性期,根据药物特性和患者情况选择合适时间点 |
备注: 1. 抑郁症病因复杂,可能与心理因素、遗传因素、神经生化因素(患者体内中枢系统5 - 羟色胺、去甲肾上腺素、多巴胺等神经递质与受体水平偏低)等有关,一些负面生活事件如丧偶、离婚等也可导致发病,经济状况差、童年有不好经历者易患本病。 2. 抑郁症临床表现分为核心症状群(情绪低落、兴趣减退或快感缺失)、心理症状群(焦虑、思维迟缓、记忆能力下降等)与躯体症状群(睡眠障碍、饮食及体重障碍等)三方面,临床上常根据症状数量、类型及严重程度分为轻度、中度和重度。 3. 随访统计调查显示,50 - 85的抑郁症患者会出现2次发作,即使症状完全缓解者,复发率也可达13,症状部分缓解者,复发率可高达34。一些研究跟踪抑郁症患者10年发现,75% - 80%患者多次复发,次抑郁后复发概率(5年复发率)为50%,第二次为75%,第三次发作后复发概率接近100%。 4. 患者除按时服药外,应配合心理疏导,保证足够睡眠,合理饮食,适当体育锻炼,这对预后有帮助,甚至可缩短治疗疗程。
术语解释: 1. 急性期:抑郁症发病初期,症状较为明显和严重,此阶段治疗主要是快速控制症状。 2. 巩固期:在急性期症状得到控制后,为了进一步稳定病情,促进功能恢复到病前水平而进行的治疗阶段。 3. 维持期:为了防止抑郁症症状复燃,降低复发概率,在症状缓解后进行的长时间治疗阶段。 4. 临床治愈:指患者的症状完全消失,社会功能恢复到病前水平,但仍需维持治疗以防止复发。 5. 复发性抑郁症:指抑郁症发作两次或两次以上的情况。 6. 神经递质:在神经系统中传递信息的化学物质,如5 - 羟色胺、去甲肾上腺素、多巴胺等,抑郁症患者体内这些神经递质与受体水平可能偏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