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疗名称 | 适用情况 | 作用机制 | 治疗效果 | 不良反应 | 治疗风险 | 治疗注意事项 | 联合治疗 | 禁忌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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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抽搐电休克治疗(电疗) | 适用于伴有严重自杀自伤的抑郁症患者;本身躯体状况差、药物治疗风险大的患者;在急性发作期或药物治疗无效的情况下的抑郁症患者 | 通过短暂电流刺激大脑皮层,导致患者失去意识,实现脑内神经递质的平衡;改变大脑内神经递质的分布和浓度,释放5 - 羟色胺、多巴胺和去甲肾上腺素等;修复神经系统功能紊乱,恢复大脑某些区域正常功能;调节脑电活动,使大脑从过度兴奋或抑制状态转变为正常状态 | 能够快速缓解抑郁症症状,对高自杀风险患者、其他治疗方法无效的患者可能有效;大多数患者症状得到一定程度缓解,避免病情恶化 | 常见为头痛、肌肉痛、意识混乱、记忆困难等。头痛、肌肉痛症状轻微,一般仅在治疗后出现,可服止痛药缓解;意识混乱和记忆困难一般在治疗结束后几天至几周恢复 | 相对较少且轻微,通常在治疗后出现,如头痛、恶心、呕吐、可逆性记忆减退、焦虑、全身不适等,持续时间短,通常在数小时或数天内缓解;在麻醉下进行有一定风险,如心律失常、心肌梗死、呼吸抑制等,但发生率较低 | 必须在专业医生指导下进行;治疗前进行全面身体检查,包括心电图、脑电图等,确保患者适合接受治疗;治疗期间配合心理支持措施,如认知行为疗法等 | 不能替代药物治疗,通常用于严重抑郁症患者急性期治疗,治疗前后需合并使用抗抑郁药物,如舍曲林等 | 患有颅内高压、严重心血管疾病、肾脏疾病、呼吸系统疾病、未愈或新近的骨关节疾病、视网膜脱落和严重青光眼、严重消化性溃疡的患者禁用 |
电抽搐治疗 | 适用于有严重自杀企图或抑郁性木僵的患者;有严重消极自杀言行、抑郁性木僵患者;适用于严重抑郁、有自伤或自杀倾向及行为者;针对重度抑郁症,对有严重拒食、强烈自杀念头和自杀行为的患者效果较好;难治性抑郁症常用重要手段 | 给予中枢神经系统适量电流刺激,引发大脑皮质电活动同步化,诱发一次癫痫放电,引起患者短暂意识丧失和全身抽搐发作;可增加血 - 脑屏障通透性、改变乙酰胆碱能和GABA能神经元的功能状态、增强5 - HT受体的敏感性以及增加催乳素释放和血浆中内啡肽及前列腺素E2浓度等;改变大脑内神经递质的分布和浓度,释放5 - 羟色胺、多巴胺和去甲肾上腺素等;修复神经系统功能紊乱,恢复大脑某些区域正常功能;调节脑电活动,使大脑从过度兴奋或抑制状态转变为正常状态 | 起效迅速,一般1次治疗后即可见效;能快速控制严重抑郁情绪,减轻患者痛苦 | 相对较少且轻微,通常在治疗后出现,如头痛、恶心、呕吐、可逆性记忆减退、焦虑、全身不适等,持续时间短,通常在数小时或数天内缓解 | 在麻醉下进行有一定风险,如心律失常、心肌梗死、呼吸抑制等,但发生率较低,在专业医生操作下可有效避免 | 由专业医生严格操作;治疗前进行全面身体检查,包括心电图、脑电图等,确保患者适合接受治疗;治疗期间配合心理支持措施,如认知行为疗法等 | 不能替代药物治疗,通常用于严重抑郁症患者急性期治疗,治疗前后需合并使用抗抑郁药物,如舍曲林等 | 患有颅内高压、严重心血管疾病、肾脏疾病、呼吸系统疾病、未愈或新近的骨关节疾病、视网膜脱落和严重青光眼、严重消化性溃疡的患者禁用 |
术语解释:
- 无抽搐电休克治疗:是一种物理治疗方法,通过短暂电流刺激大脑皮层,在治疗过程中不会出现明显的抽搐发作,能实现脑内神经递质的平衡,以辅助治疗抑郁症等精神疾病。
- 电抽搐治疗:给予中枢神经系统适量电流刺激,引发大脑皮质电活动同步化,诱发癫痫放电,引起患者短暂意识丧失和全身抽搐发作,达到治疗抑郁症状的目的。改良电抽搐治疗是在电刺激前通过静脉麻醉并注射适量肌肉松弛剂,使抽搐发作不明显,是临床主要使用形式。
- 神经递质:如5 - 羟色胺、多巴胺和去甲肾上腺素等,是大脑释放的化学物质,在调节情绪和行为方面起着重要作用。抑郁症患者大脑中这些神经递质浓度可能异常低下。
- 难治性抑郁症:指经过至少两种不同机制的抗抑郁药足量、足疗程治疗无效的抑郁症。
- 抑郁性木僵:是一种严重的抑郁发作表现,患者表现为不语、不动、不食,对外界刺激缺乏反应,呈木僵状态。
备注: 两种治疗方法本质上有相似之处,无抽搐电休克治疗可看作是电抽搐治疗的改良形式,在操作和患者体验上有所优化。它们在抑郁症治疗中都有特定的适用情况和优势,但都需严格遵循专业医生的指导和建议,同时配合药物治疗和心理支持措施,以达到更好的治疗效果。在考虑使用这些治疗方法时,医生会综合评估患者的具体病情、身体状况等因素,权衡治疗的利弊。